雁峰检察:合力让“1+5>6=实” 共绘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李翔 通讯员 胡婕妮)近年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未成年人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一个个扎实的案件办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更是通过心理疏导、督促监护令、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方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努力让“1+5>6=实”。
心理疏导打开涉罪未成年人心结
“检察官,小明(化名)现在状态好多了,也愿意跟我交流了,谢谢你们的帮助。”近日,承办检察官雷雅惠翻看一条涉罪未成年人母亲发来的感谢信息,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个眼神闪躲、略显胆怯的小男孩仿佛又出现在她眼前。
(相关资料图)
2022年1月,小明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移送到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雷雅惠通过前期社会调查发现,小明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因父母长期放任、缺乏引导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办案过程中,她又发现小明认罪态度较好,且其涉及罪行较轻,但因过于担心家人对自己的看法,心态比较悲观。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雷雅惠立即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确定小明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在征求了被害人及公安机关意见后,依法对小明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回家与父母团聚,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明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经过多方努力,小明脸上终于有了笑容,重新融入家庭生活,重拾对未来的信心。
这样的故事在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并不少见。2020年7月15日,该院在全省率先建成“雏雁高飞未检工作室”,设有心理疏导室、亲职教育室、谈话室、法制宣传室等多个功能区域,并联合公安和社工组织建立了集身体检查与治疗、心理疏导、侦查询问、救助申请等为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截至目前已为174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生活补助等一站式帮扶,从机制建设上确保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世上没有天生的坏孩子,他们只是不够成熟,才会误入歧途迷失在成长的道路上,若我们能及时引导、用爱感化、加强疏导,他们便会快速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雷雅惠感触颇深。
除了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该院还成立了一支由富有爱心的检察官组成的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慰问留守儿童、法治教育等志愿者活动。近三年,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次,“法治进社区”宣传9次。
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少年迷途知返
“很多问题少年的背后,往往都有一个家庭问题。家长如果不好好管教孩子,可能毁掉的将是一整个家庭。”不久前,承办检察官陈蕊就办案中发现的8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该案中,7名未成年人初中肄业、1名未成年人小学肄业,父母常年忙于生计,对他们缺少关爱与管教,导致他们结交社会不良青年,走上了犯罪道路。
经调查后,陈蕊针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存在的监护不力问题,向他们制发了督促监护令,着重从家庭教育的内涵、有效家庭沟通、培育良好家风、做好生活规划等方面,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为家长和孩子补上了缺失的“家庭教育课”。据悉,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衡阳检察机关发出的第1份督促监护令。
为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还特别邀请了衡阳市良雁社会工作室二级心里咨询师尹元洁来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她客观分析了家长们在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指导家长们要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家长们一致表示,今后一定注意对待孩子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
此外,该院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强制报告制度照亮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负有强制报告制度义务的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或者直接责任人要被依法给予处分。”这是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蕊受邀前往衡阳市雁峰区教育局开展“聚焦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相关制度解读”宣讲会上的一幕,衡阳市雁峰区60余家小学、幼儿园代表齐聚一堂,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目前,强制报告制度刚性落实工作正在雁峰区稳步推进。
不久前,陈蕊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酒店未履行如实登记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被害人遭受侵害、殴打。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此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要求涉案酒店承担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职能,支持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现因涉案酒店认错态度良好,雁峰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害人撤回起诉。
如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该院联合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对辖区内酒店、宾馆、酒吧、网吧等营业场所开展专项检查。经调查发现,部分营业场所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且有未成年人进入该场所消费的情况,甚至部分经营者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知晓不全面。
随后,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该院将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提出建议,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履职,加强对酒店、宾馆、酒吧、网吧等经营者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对于瞒报、谎报的情形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将自觉担起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努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局面,共撑未成年人‘保护伞’。”陈蕊信心满满地说道。
相关文章
精彩推送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