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讯:常德武陵:以“四抓”聚“四力” 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双轮驱动,聚焦司法所“四力”提升,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提供硬核支撑,在有效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行政作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抓牢基础保障,着力提升司法所“硬实力”
强化基层经费保障。武陵区委区政府为辖区内14个司法所各所安排专项法治建设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区司法局提高经费预算中司法所经费标准,加大保障力度。办公用房提质达标。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武陵区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按照现行的司法业务用房标准统一规范了办公场所,做到司法所办公用房专用。树立司法窗口形象。统一悬挂司法所标识标牌,达到一所“一徽一牌”;统一规范了调解室,悬挂调解徽牌,规范调解程序,有力地提高了调解效率、调解质量和调解社会公信力。办公用品配置齐全。进一步配齐办公、办案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以“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的规范化司法所,正以崭新形象呈现在群众面前。
抓严内部管理,着力提升司法所“软实力”
全区重视,纳入重点工作。印发《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将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各公安派出所也承担部分考核打分任务。领导带头,细分责任板块。建立局领导班子及二层骨干定点联系司法所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统一印制,确保文书规范。统一印制了各类文书档案,有效推进基层司法所档案资料整体化、规范化。健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应急处置、所务公开、考评奖惩等制度并进行了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版面,按要求装订上墙,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抓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所“战斗力”
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强化干警理论武装。2022年以来,武陵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活动30余次。充实人员力量。通过公务员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退役士官安置、向上申请增加行政事业编制,逐步将司法局机关人员下沉到基层司法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局机关共下派6人充实到各司法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职业专业学历教育、法律、心理咨询等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开展“司法蓝”系列课堂、调解业务培训、上级培训+骨干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组织法律法规、调解业务等大型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共8次。
抓实工作职能,着力提升司法所“内核力”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武陵区共建人民调解组织144个,全面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网络。2022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894起,调处成功7878起,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
“严管+厚爱”,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质量。2022年以来,武陵区各司法所开展以社矫人员为宣讲对象的民法典、电信诈骗、赌博、危险驾驶、涉暴力类犯罪等各类专题教育150余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评162人次,一对一心理辅导50人次,安置帮教基地过渡性安置就业20人,走访慰问困难社区矫正对象6人。各司法所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2124人,累计解除1849人,未出现脱管、漏管事件。2023年,组建全省首支以社矫对象为主体的向阳志愿服务队,参与义务巡防、法治宣传、文明劝导、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己组织开展活动9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普法宣传强化法治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把司法所作为基层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围绕困扰群众、企业“急难愁盼”的法律需求,扎实开展法治惠民活动。推行“法律顾问包村、法律明白人联户”治理模式,构建乡村治理法治网格。升级改造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等德法文化活动,营造尊法崇法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武陵区各司法所组织法治宣传教育125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0场次,极大程度提升了全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各司法所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等智能化设备,实现网上信息采集、研判、处置、反馈,切实把信息资源转化为现实战斗力,提高村(社区)和群众的满意率。
大力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打造基层治理法治化“武陵方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完善党领导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4个乡镇(街道)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街政法委员兼任,司法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场所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牵头,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法治把关、参谋助手作用。强化考核评价,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考核成效纳入党委巡察和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综合考核体系。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推进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根据司法所所在辖区面积、人口规模和法治需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合理配置相关人员。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顺畅,全区14个基层司法所全面实现区司法局垂直管理,各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人事关系隶属于区司法局,以区司法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由司法所承担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合法性审核(查)、立法意见收集、陪审员选任等工作全面展开。各司法所累计审核村规民约100余份。南坪司法所、穿紫河司法所被确立为省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司法所对《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14部法规规章文件向辖区居民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立法参谋助手作用。高质量完成了武陵区第五届人民陪审员的征求意见、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下阶段,武陵区司法局将继续紧扣“最强的力量充实到基层、最新的装备配置给基层、最好的资源作用于基层、最优的待遇保障到基层”的工作思路,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大美武陵提供高标准法律服务。(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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