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2023”专项行动|青海公布5起食药环领域典型案例
(相关资料图)
新华社西宁8月31日电(记者李宁)为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青海省公安厅31日公布该领域5起典型案例:
景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1年4月至9月,被告人景某、安某、安某1、李某四人先后两次前往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刚察县非法捕捞湟鱼(青海湖裸鲤),共1316公斤。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景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支付生态修复费用131418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处安某、安某1、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其中李某缓刑一年。同时,要求被告人景某、安某、安某1、李某四人共同支付生态修复费用126518元。
刘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022年5月,被告人刘某先后两次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附近山林中设置自制猎捕工具,猎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羊3只,供自己食用。经鉴定,每只岩羊经济价值25000元。玛沁县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杨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15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杨某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省某中药材市场购进各类中药饮片,雇佣杨某1进行封装和配送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各医疗单位,从中牟利。公安机关查获涉案中药饮片436种,总重10.8吨。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中药饮片价值人民币1388194.43元。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被告人杨某1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
其他两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陈某等人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非法采矿案;冀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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